2月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与上月持平

23.03.2016  08:33

中国吉林网讯 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2016年2月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延续平稳态势,同比上涨1.3%,涨幅与上月持平;环比上涨1.3%,涨幅比1月扩大1.0个百分点。

据了解,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呈三涨、四降一持平趋势。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5%,影响CPI同比上涨1.45个百分点。其中菜类同比上涨16.7%,影响CPI同比上涨0.59个百分点;畜肉类同比上涨19.4%,影响CPI同比上涨0.74个百分点;调味品同比上涨5%,影响CPI同比上涨0.02个百分点;医疗保健价格同比上涨2.8%,影响CPI同比上涨0.24个百分点。其中药品及医疗器具价格同比上涨7%,影响CPI同比上涨0.24个百分点;衣着价格同比上涨0.6%,影响CPI同比上涨0.05个百分点。

(记者 白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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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长春市PPI同比降2.06%

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2月份长春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2.06%,降幅较1月缩小。运行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重工业产品价格降幅较大,轻工业产品价格微降。重工业产品价格同比下降2.31%,其中采掘类产品价格同比下降11.29%,原材料产品价格同比下降2.96%;二是生产资料产品较生活资料产品同比价格降幅较大。三是调查的15个工业部门中,呈10降5升的局面。建筑材料工业价格下降最大,同比下降26.1%;其次是石油工业价格,同比下降20.4%。

(记者 白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