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局“三举措”促进民营经济统计制度建设

06.05.2016  15:14

      民营经济是最具潜力、最具活力、最具成长性的经济元素,4月26日,长春市召开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暨“双创”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有关会议精神及巴音朝鲁书记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长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营经济发展和“双创”工作。为做好全市民营经济统计工作,长春市局于去年成立了民营经济统计工作办公室,全面组织实施全市民营经济统计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民营经济统计制度建设。

  一是深入调研,完善制度。长春市局党组非常重视民营经济统计工作,专门派调研小组赴杭州、南京、无锡开展调研,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长春市民营经济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并根据长春市实际,扩大了民营经济统计范围,包括了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从指标体系上包括民营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户数、从业人员、主营业务收入、各项税收收入等指标。《制度》的建立,满足了全年按季度调度和分县(市)区监测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的需要,弥补了现行统计制度的缺失,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全市民营经济的全貌。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培训。召开3次民营经济统计培训会议,将全市民营经济统计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区、开发区。下发了民营经济统计调查制度讨论稿,征求各方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责任制,保证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部门联动,有效对接。由于民营经济统计调查涉及到各相关部门、局内各业务处、各县(市)、区、开发区统计机构,需要沟通、协调的事项多,建立了各级各部门联动机制,在各级工信局(经济局、发改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民营经济统计制度建设进展顺利。

  今后,长春市局将以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强化对全市民营经济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的统计和监测,全面掌握全市民营经济总量、结构以及经济活动情况,为市委、政府宏观决策当好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