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起 长春市将开展春季整治非法养犬专项行动

08.05.2020  09:50

  为加强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类管理工作,倡导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有效防范病毒传播,防止犬扰民、犬伤人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长春市公安局决定自5月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春季整治非法养犬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由长春市公安局机动治安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统一实施,重点查处以下各类违规养犬行为:

  1、在管理区内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2、养犬人遛犬不束犬链、不避让行人、犬吠声扰民和带犬出入公园绿地、公共场所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3、对于群众的各类举报、投诉,将按照《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处罚。

  在此期间,长春市公安局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广大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自觉遵守《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对于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必须带离限养区,否则,一经公安机关发现将按照《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没收其犬。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对饲养的准养小型观赏犬经按时免疫后,持《免疫证》(或免疫证明)到全市各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养犬证》,并请城市管理、农村农业、市场管理等部门结合各自管理职责做好犬类管理工作。

  养犬是公民权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应遵守法律法规,应倡行社会公德,应保障他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长春市公安局倡议养犬市民: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在疫情期间错峰出门减少遛犬次数,并对犬进行必要消毒。防止因养犬人保护措施不足造成不良影响,不但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造成了宠物犬被误解、被遗弃的不良后果。

   (记者: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