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孤独症救助年龄扩大到8岁 标准调到1.2万元

02.04.2015  09:15

   城市晚报讯 4月2日是第八个“世界自闭症日”。“自闭症”又名“孤独症”,对很多人来说是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昨日,记者在长春市残联了解到,去年开始,长春市进一步加大了对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救助力度,其中市级孤独症救助项目年龄由0-6岁扩大到8岁,救助标准由原来4000元/人/次调整到12000元/人/次。

  记者从长春市残联了解到,2011年长春市将0—6岁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救助列入了民生行动计划,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把孤独症儿童作为重性精神病患儿,纳入到全市精神病关爱救助政策体系当中,比照长春市贫困重度精神病人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顺应了患儿家长的愿望,满足了患儿家庭的期望和要求。

  同时,长春市明确了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卫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并制订了《长春市0—6岁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国家、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和该市救助项目相结合的办法。依据省救助的原则,确认4家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经过逐级摸筛和申报,4年来共救助了600人次孤独症儿童。

  去年开始,为了进一步做好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解决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中国家、省、市救助标准不一致问题,结合长春市孤独症儿童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各城区、开发区孤独症儿童救助标准进行调整。

  省级孤独症儿童救助项目,在省级救助标准基础上,由长春市出资调整到12000元/人/次。市级孤独症救助项目年龄由0-6岁扩大到8岁,救助标准由原来4000元/人/次调整到12000元人次。

   城市晚报记者 姜永鑫/报道

  长春市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机构

  1.长春市星光特殊儿童训练养护中心

  2.长春市二道区新智特殊儿童训练学校

  3.长春市育龙特殊儿童语言康复培训学校

  4.长春市二道区蓝精灵特殊儿童康复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