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暖流计划”》将实施

09.08.2016  15:05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是问题最突出、焦点密集、感受直接的民生问题。8月2日,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长春市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暖流计划”(2016年行动方案)》。5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多部门负责人就《长春市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暖流计划”(2016年行动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暖流计划”将直接或间接惠及城乡居民649.4万人次。
  
   全力扶持就业创业
  
  为提高创业带动就业和通过创业实现增收的目标,我市今年计划完成创业培训5000人、创业实训培训3000人、中小企业管理者培训2000人。同时,为10000名城镇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资金全部由政府“埋单”。
  
   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标准
  
  今年,我市计划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056元,提高到1160元。对能源矿山、机械机电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职业健康体检。
  
  同时,提高部分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待遇,重点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新增采暖费补贴,补贴的最低标准是每人每年1215元。
  
   提高民政救助群体补助标准
  
  重点是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提高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五保补助标准、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今年,我市计划将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年人均6120元提高到6960元,提高幅度为13.7%;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3000元提高到3840元,提高幅度为28%。双阳区和九台区的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也将分别提高。
  
  同时,按照省政府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规定“按照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80%为量化指标”要求,将我市城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从5300元调整到6700元(双阳区、九台区从4500元调整到59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从4300元调整到5700元(双阳区、九台区从3500元调整到4900元)。此次供养标准调整涉及到朝阳、南关、绿园、二道、宽城、高新、经开、净月、汽开、莲花山、双阳、九台12个城区和开发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1078人。提标时间从今年1月1日开始。
  
   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今年,我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员,政府补助标准将从380元提高到420元,人均增加40元。同时,通过完善失能人员医疗保险,提高参保居民中85周岁以上老人住院补偿标准,增加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降低部分高治疗费的大病、难病费用等政策,惠及16万名以上参保人员,减轻参保患者负担约3.36亿元。
  
   做好住房困难群体帮扶
  
  今年,市本级公租房将实行差别化租金。目前,我市本级公租房小区现行租金缴纳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3元至9元,平均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6元。调整后,低保家庭入住公租房的,简装房降为每月每平方米0.4元,精装房降为每月每平方米0.6元。新政策出台后,可惠及低保人群约5200户。同时,我市将加大夹馅棚户区改造力度,力争实现全年安置棚户区居民8000户,使其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此外,我市今年还将重点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全市已建立工会的企业中实现集体协商建制率80%以上。(记者 温斯琪)

文章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