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提至每人每月510元

22.01.2016  06:38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 卢玉鸽 实习生 金名/报道) 1月21日,长春市2016年迎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首场发布会召开。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人社局两个部门的相关领导就长春市做好关心困难群众、做到精准救助、精准扶贫,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工作进行了权威发布。

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长春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许军表示,为确保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度过一个幸福、祥和、平安的春节,长春市民政局将采取措施全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

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35元提高到510元,双阳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60元,九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25元提高到360元;城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700元提高到3000元,双阳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650元提高到2800元,九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700元提高到3000元。提高城镇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补助标准,2015年,将这一标准由月人均430元提高到465元。

同时,为切实维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长春市救助站于2015年11月20日正式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并公布24小时救助电话85086100。目前,长春市救助站已安排210张床位,随时为受助人员提供服务。

探索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长春市人社局副局长魏东表示,2015年,长春市委专门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纳入“法治长春十件实事”重点推进,长春市人社局探索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权益。一年来,全市立案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226件,涉及农民工13073人,追缴拖欠工资3.6亿元。

长春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初步形成了具有长春特色的多部门联合协调处理欠薪案件的格局。

2015年,长春市人社局结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全面探索建立了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为依托的农民工工资拖欠事前预防体系,以规范化管理为依托的事中监控体系,以清欠责任制为依托的事后监管体系。目前,《长春市建设领域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市法制办审批,在双阳区进行了农民工实名制工作试点。在此基础上,还全面推进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已有5个试点项目通过审批,已实名制登记农民工1642人,发放银行卡550张,通过银行为农民工发放工资25万元。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到榆树市、九台区、德惠市、农安县四个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