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地税局依法治税:规范与刚性并重

09.06.2015  23:05

原标题:长春市地税局依法治税新常态——规范与刚性并重

尤占福 张婷娟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实现国家和税收治理现代化,就要把法治精神贯彻到税收工作各个方面,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税收关系,不断提升规范执法和刚性执法并重的综合效能,为经济在新常态下健康发展提供税收法治保障。”省地税局党组成员,长春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德生如是阐释依法治税。

近年来,长春市地税局秉承内修“规范执法”素质、外强“刚性执法”形象,积极引领依法治税新常态。

强规范:削“刀柄”自我革命

打开长春市地税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长春市地方税务局行政职权目录》赫然在列,48项行政职权名称、设置依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详尽而准确。长春市地税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向社会公开税收执法权力,不仅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自我规范和公众监督。

过去,一谈到依法治税,强调更多的是单向地规范和管理“纳税人”, 依法治税新常态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一样,是依法治税这一要求下重要的受体。以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宗旨,长春市地税局集中推出一系列措施,倒逼全市地税系统自我革命,规范依法治税行为。

——出台规范进户执法规定,结束税务干部可以随时随意进户进行执法检查的传统做法。长春市地税局出台了在税收工作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于规范税收执法提高执法质效的实施意见》,以“避让”为原则,实行无计划不检查、一户不二进、一事不二进的进户执法制度。税务干部进户调查或巡查,必须持有“进户执法任务推送单”,否则纳税人有权拒绝调查,保障纳税人权益。

——约束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开发推广“税务行政处罚管理软件”,一切税收处罚行为都在网上运行,环节留痕,明晰责任,并进行“晾晒”,杜绝执法行为的暗箱操作。制定出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8大类48小项的违法行为区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种情况,逐项明确细化相应的处罚基准,规范和压缩裁量空间,解决处罚随意性的问题。

凸刚性:铁腕出击严打税收违法行为

因为主动到制售假发票团伙处购买假发票,长春市盛世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蔡某被地税机关发现,在面临高额罚款的同时,蔡某没想到自己会因为买假发票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成为长春市地税局查处发票买方市场案例中,第一个被公安机关正式批捕的犯罪嫌疑人。

执法刚性弱化是近年来困扰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难题之一,还执法以“刚性”一直是基层税务部门的强烈呼声。在破解执法与服务孰轻孰重意识迷局后,还执法以“刚性”逐渐成为共识:想从根本上遏制税收违法行为,没有“刚性”无从谈起。近年来,长春市地税局坚持执法“柔性”与“刚性”并济,双管齐下遏制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

——推行“三段式”和“说理式”行政处罚。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采取“先教育规范、再责令限期整改、最后对逾期不改的再依法处罚”的三段式执法程序,每年有4000余户次纳税人免于税务行政处罚;推行“说理式”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改古板强硬的处罚行文,围绕事实认定、调查取证、案件定性、告知权利、处罚裁量、救济途径等执法环节,说明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让当事人的知法、知情、知理的权益充分得到尊重和保障,对处罚信服、口服、心服。

——实行“黑名单”制度。今年,长春市地税局推行税收违法纳税人“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案件信息,同时与有关部门共同联合,对列入税收“黑名单”的企业及时推送给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加大违法案件处理力度。长春市地税局不断强化税收执法的“拳头”作用,和公安机关建立了税警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对欠税企业、房地产、建筑安装等重点行业的清查力度,突出执法刚性,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先后向公安部门移交10起案件,其中4起已结案。

重服务:让纳税人“进一个门,问一个人,办所有事

一上班,长春市绿园区地税局干部尹文丽习惯性打开全流程征管监控系统,当天第一笔业务是注销登记,在系统上操作完毕,系统自动将核查税款任务转交到纳税评估科同事。与此同时,一位咨询者从前台导税员处查看系统后,明晰而准确获悉了办税所需携带的资料。

近年来,执法和服务曾被看作是一对矛盾体,规范执法与纳税服务孰轻孰重也一度成为干部的思想桎梏。长春市地税局开发运行的全流程征管监控系统,以其既能规范干部办税行为又能支撑纳税人浏览的“双重”功能,较好地阐述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规范的执法才是高质量的服务。长春市地税局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努力做到在严格执法中提供优质服务,以优质服务促进执法。

——上线“全流程征管监控系统”织密权力笼子。年初,长春市地税局开发并全面上线全流程征管监控系统,对税收事项的受理、办理、审核、办结等全程实时监控。同时,系统还能够清晰明确地告知纳税人办税资料、程序、结果,支撑起纳税服务规范、首问责任制等多项制度,解决了以往不同干部政策掌握程度不一、准确答复率不高的问题,使纳税人办税更方便、更快捷。

——推行“首问责任制”,让纳税人“进一个门,问一个人,办所有事”。在所有办税大厅建立纳税咨询中心,选配业务骨干担任导税员,第一时间为纳税人提供业务解答、资料审核、表单填写等前置性服务,大大提升纳税人办税效能。

——实行简政放权提效率压空间。在全省率先实现306项涉税业务全部前移至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除12项业务限时办结外,其它294项业务全部实行任意窗口“一窗式”受理和“一站式”即时办结,纳税人不必“多头找,上下跑”。办税过程的“事前无门槛”带来服务效率大提升,同时涉税事项实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了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