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开招聘10名交通运输协管员

15.03.2016  10:29

  中国吉林网讯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就业服务局获悉,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交通运输协管员。

  要求:男,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岗位职责:负责协助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做好道路运输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必要时需夜检夜查),不具备执法资格。

  招聘范围: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非农业户口的公民。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交通运输事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人员;4.家庭经济困难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退役士兵;6.随军家属。 注: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两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除外)不予报名。

  由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录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与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合计协议期满三年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参照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补贴。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二楼(长春大街602号)报名。

  需持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零就业”家庭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资格审查及考试:3月18日,由市就业服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 0431—81109115。    (记者/刘晓宇 编辑/李波)    

版权声明: 松花江网是江城报业在互联网上授权发布松花江网、《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新闻的唯一合法媒体,欢迎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转载,但务必标明出处“松花江网”和作者姓名;吉林市范围内网站若要转载,必须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如若违反,松花江网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能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