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地方性法规(2017年版)》正式出版发行

13.10.2017  07:24

  12日,《长春市地方性法规(2017年版)》公开出版发行仪式在长春图书馆举行。该书在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进行系统整理的基础上,汇集了自1987年以来,经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现行有效的全部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铁茗、王明德,市政协副主席孙英利,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强出席仪式。

  《长春市地方性法规(2017年版)》共分为六编,囊括了城乡建设与管理、社会建设与管理、经济建设与管理、环境与资源保护、农业与农村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等内容,是一部反映我市30多年来法治建设成就的重要文献资料。

  该书的出版发行,既是对我市地方性法规的系统性总结,更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人大代表及广大市民学习、使用我市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提供了法定的工具书,也为推进我市今后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市是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自1987年7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春市城镇绿化管理条例》和《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起,30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42件,修订25件,修改72件,废止59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83件。这些法规的出台,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在观看了《长春市地方性法规(2017年版)》出版发行宣传片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琳就新书发行致辞。她说,这是长春市近30年来地方性法规的首次公开出版发行,是长春市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市人大常委会身体力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优良、全国一流法治城市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以《长春市地方性法规(2017年版)》正式出版发行为契机,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努力营造行政依法、办事用法、行事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快法治长春建设。

  出版发行仪式上,相关领导还向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科研院所图书馆、区图书馆、社区图书馆、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和部分市民、律师、学生代表赠送了书籍。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部门、部分常委会立法顾问参加了发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