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十四届人大 十四次会议15日召开

04.12.2014  08:29

东亚讯(记者  王璐)  日前,长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5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15日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期1天。

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长春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和《关于审查2014年报备规范性文件的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了《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讨论确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和时间;书面审查了市政府《关于加大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加快培育现代经济增长点的建议》和《关于认真执行〈长春市城乡规划条例〉,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建议》办理结果的报告。

主任会议建议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议程6项,分别为:审议制定《长春市精神卫生条例》;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作出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人大人选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视察意见(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