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3月11日举行

17.02.2016  12:06

近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长春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听证会公告》,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定于3月11日上午举行长春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听证会。

 

听证会时间:2016年3月11日9:30-11:20。

 

听证会地点: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十楼会议室。

 

听证会代表范围:长春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用地单位及城镇土地使用权个人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企业代表。

 

申请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估价所报名。听证会代表按照听证须知中的原则由市国土资源局确定。凡户籍在长春市区(双阳区和九台区除外)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长春市区(双阳区和九台区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长春市实际情况,对本次城镇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另外,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长春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3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单位。听证会代表应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