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超四成
“我们两口子今年一直在长春打工,一个月工资加起来能有七八千块钱,再算上种地,今年家里收入超过10万元。”临近年底,榆树市刘家镇农民杨志军算起了今年的家庭收入。
两口子都出来打工,家里的地谁种?杨志军笑呵呵地说,家里的两公顷地早就流转出去了,交给合作社种,他们啥都不用管。
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近年来,长春市积极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进一步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今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55.8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4.6%,比2017年提高6.1个百分点。
“我们村的560公顷地从种到收,只用19人!”宽城区兰家镇合隆村村干部说,之所以农业生产如此高效,是因为村里对土地进行了流转。合隆村成立了公司,开展土地流转业务,将原本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由19名农机手驾驶先进农机全程机械化种植。该村通过对土地的托管和代管,不仅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更让上千名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实现增产增收。
托管、代管、入股、转让、统种分管……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长春市推进多种形式的土地集约化经营。“我们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选择和首创精神,鼓励农民不断探索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形式,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长春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市出台扶持政策,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还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引导农户自愿“互换并地”“化零为整”,解决了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土地流转的“主力军”。“我们合作社今年一共种了450公顷地,有玉米、大豆、谷子。”近两年,位于榆树市五棵树镇广隆村的天雨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面积不断增加,除了种植,还开展加工业务,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近年来,长春市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6063个、新增1025个,家庭农场发展到4498个、新增641个。
长春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围绕土地流转,我市还将出台相关措施,扶持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普通农户采取多种流转方式实现土地向经营主体流转,并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预计到2020年,全市农业经营方式将基本实现由分散家庭经营向专业化、合作化的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比重达到55%以上,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