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网】喜报!长春市公安局荣获“长春市模范集体”称号

16.06.2023  21:06
     6月14日,长春市第35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省宾馆召开,表彰2017年以来,在长春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长春市公安局荣获“长春市模范集体”称号。长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张兴桥代表市公安局接受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