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招聘40名交通协勤员

10.02.2015  18:05

  为进一步加强长春市城市交通秩序管理,长春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勤员40名(其中男30名、女10名)。交通协勤员主要在交通警察的带领下,辅助民警开展为民服务性工作,以及辅助民警进行交通车辆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符合条件报名者,2月10日、11日到长春人力资源市场报名。

  报名者须符合以下招聘条件:长春市城镇(不含双阳区、九台区)非农户口的公民。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18周岁(1997年2月30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80年2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18周岁(1997年2月30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1985年2月30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已被公安部门录用为协勤人员的;其它不宜招收的情形。

  身体基本条件:1、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2、视力: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3、身体健康。4、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

  报名时间:2015年2月10日8:30至11:30;13:00时16:00;2月11日8:30至11:30。报名地点:长春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长春大街602号)

  报名时需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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