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正式成立

30.08.2016  01:01

为团结全市广大人民调解员、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及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经长春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长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于8月19日,在长春市司法局二楼礼堂隆重召开。全市180位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了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长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选举办法》,选举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召开第一届理事会议,选举了常务理事和协会领导机构。会上,韩庆敏当选为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冯沛哲、张树范、周立红、宣长龙、闫晗等5人当选为协会副会长。何涛当选为协会秘书长。

吉林省司法厅为长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大会发来贺电,望协会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为全省提供可借鉴经验。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长春代表市司法局党委对协会成立表示祝贺,希望协会在今后工作中能够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法治理念,不断加强行业自身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长春市现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室2733个,人民调解员12867人。三年来,全市广大人民调解员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60819件,成功调解60230件,防止民转刑案件90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52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筑就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发挥了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成立,标志着长春市人民调解工作跨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必将有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协会成立后,将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纳入到协会进行管理,可以更好地调动各类调解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及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组织和个人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努力研究、探索新时期调处民间纠纷有效途径和方法,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平安长春”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