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11.06.2015  15:36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二十六号

  《长春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10月31日由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15年5月26日经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6月11日

一起交通事故 牵出三个“酒驾”
  两个司机喝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争执,交通警察支队
高空摄像机成为“交警之眼”
  “在长春工程学院教学楼上,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