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一小区楼顶现彩钢房 物业在里办公

04.12.2014  08:29

物业人员称,彩钢房是之前就有的 记者 兰洋 摄

12月3日,长春市市民向本报反映,在长春市普阳街与皓月大路交会标记大厦小区顶楼有人私建彩钢房,而且现在彩钢房内已经有人使用,并安装了供暖设施,他觉得不合理。

市民:楼顶建彩钢房不合理

3日,家住长春市普阳街与皓月大路交会处标记大厦小区的市民反映,该小区物业5月份接管小区后,在居民楼楼顶建了一处彩钢房。现在已经有人在里面办公了,并且安装了供暖设施。“小区楼顶怎么能建彩钢房呢,这属于违规建房,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处理。”小区居民对于此种情况提出质疑。

3日10时许,记者来到标记大厦小区踏查,在顶楼处,记者看到一间面积约10多平方米的彩钢房,彩钢房内有人,随后记者敲开了彩钢房的门。进到屋内,记者看到屋内安放着一张能坐3人的沙发,一张麻将桌,几盆盆栽,还有暖气片,在墙上挂着一张“吉林鸿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彩钢房的西侧有一道门,门内是该物业的办公地点。

据该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这间彩钢房并不是鸿吉物业建的,“我们接管这个小区的时候就有这个彩钢房了,不是我们盖的。”工作人员说。记者又联系到之前接管该小区的“林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核实情况,“虽然标记大厦小区的物业办公室建在楼顶,但是我们当时办公就在开发商盖的屋子里,并没有新建彩钢房。”原标记大厦小区物业王经理说。

规划局:会下发拆除通知书

记者联系到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彩钢房属于违建,但是住建局并没有执法权,需要联系长春市行政执法局才能对其进行处理。记者联系到长春市绿园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需要长春市规划局下发相关的拆除文件才能配合街道办事处进行彩钢房的拆除工作。最后记者又联系了长春市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在楼顶私建彩钢房属于违规建筑,但是还需要派工作人员进行核实,若核实无误,会对其下发拆除通知。

实习记者  尹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