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商部门帮消费者讨回装修预付款

23.10.2018  10:13

  本报讯 (记者袁迪 通讯员许伟)近日,长春民付女士通过“局长接待日”网上预约系统反映,她于2018年4月29日与长春东易富盛德装饰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装修设计合同,并缴纳1万元预付款,商家承诺不满意全额退款。但商家后来出具的效果图、平面图均不能让付女士满意,当她要求退款时,装修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

  接到投诉后,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将双方当事人请到分局内进行调解。经过调解,装修公司负责人同意退款,目前付女士已收到了装修公司退款1万元。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