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带宠物狗打车遭的哥拒绝后发生争执

02.01.2015  21:06

    吉和网1月2日报道 1月1日中午,长春的哥张师傅驾车行驶到东莱南街附近时遇到了一名携带宠物狗的女乘客。虽然车上当时没有乘客,可因为这条宠物狗所以张师傅没有选择拉乘这位女乘客。结果女乘客因为张师傅“拒载”与他发生了争执。律师表示,1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不允许携带宠物,所以张师傅的行为便不算拒载。

    出租车司机拒绝带宠物狗的女乘客上车

    张师傅今年41岁,家住在长春市绿园区,他是一名有着13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1月1日中午,他驾着空车行驶到东莱南街附近的时,路边有一名女子向他招手示意打车。“因为我是空车,所以有人招手打车我就会停下。可是我停车后发现,这名女子怀里还抱着一条小狗。说实话我很不喜欢拉乘携带宠物的乘客,因为这样不仅会影响车内的环境,而且也不容易‘拼活’,所以我当时就请那位女乘客下车。”张师傅说。

    乘客要告出租车司机“拒载”双方起纠纷

    张师傅介绍,当他提出这个要求后,这位女乘客非但没有下车,而是与他吵了起来。“她说我这是空车,所以不能‘拒载’。她还说她都打了好几辆车了,可是别人都不愿意拉她,所以我必须得给她送到地方。我不同意她就赖在车上不下来,真的很不讲理。”张师傅说。随后张师傅便将车停在路边与这位女乘客理论起来,双方越吵越凶,最终附近的路人前来劝说,几名巡逻的民警也来协调,最终双方才停止了争吵。“那个女乘客记下了我的车牌号说要去告我拒载,我觉得这事挺憋屈的,所想知道这个到底算不算拒载。”张师傅说。

    1月1日起市民乘坐出租车便不能让宠物随行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宗丽娜告诉记者,1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便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不允许携带宠物。“所以张师傅的这种情况就不算是‘拒载’。以后的哥再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拍照作为证据,同时也希望广大乘客能注意。”宗律师说。记者了解到,新法规中规定,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七项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遵守电召服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按照规定支付车费。

    (记者 李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