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米协会成立:“长春松花江大米”统一标识

06.11.2014  20:01
 

   开启品牌维护新征程  

  10月21日,长春市大米协会成立大会暨长春松花江大米统一标识动员会在长春市政府召开。长春市大米协会是从事大米加工、贸易、储藏、检验、运输、科研等企业、事业单位和从事上述工作的企业家、专家、管理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地方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目前,全市50家有规模、讲信誉的企业代表成为首批会员,并无偿使用长春松花江大米品牌标识。 

  会上,长春市粮食局局长鲍文明指出,2014年,长春市委、市政府从大米品牌的实际出发,成立了创建大米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推进大米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长春松花江大米”品牌战略。8月15日开始,长春松花江大米“惊艳”农博会、闪耀“粮洽会”、香飘“羊城”、“落户”上海,一再爆红。 “长春松花江大米”是指以在长春市辖区松花江流域内和饮马河、拉林河、双阳河水浇灌种植的,经认定种植的优质粳稻品种及按“长春松花江大米”标准生产加工的大米。“注册商标统一标识,就是为了有效保护“长春松花江大米”品牌产品,规范“长春松花江大米”生产经营秩序,保证“长春松花江大米”的质量和特色,维护和提高“长春松花江大米”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鲍文明强调,长春大米协会负责对使用该商标的产品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对不符合“长春松花江大米”强制性标准,以“长春松花江大米”标志产品名义进行加工、销售的行为予以查处;并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商标侵权和质量违法案件;接受和处理使用“长春松花江大米”商标的投诉,建立“长春松花江大米”质量监督、产品质量网络监管体系。 

  会上,长春市副市长陈巳指出:“大米产业是长春市的一大优势。长春地处世界公认的黄金水稻带上,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光照充足,雨热同步,适宜水稻生长和养份积累,大米品质优,口感好。成立协会主要目的就是将有规模、讲信誉的企业吸纳进来,进行重点扶持,并无偿使用长春松花江大米品牌标识,通过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企业的积极配合,共同打造地域品牌,壮大企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我市“三农”工作发展做出贡献……” 

  会议推选长春市副市长陈巳、长春市粮食局局长鲍文明为名誉会长,“佰顺米业”董事长赵明柱为会长,市粮食局行业管理处处长吕宏民为秘书长,协会共吸纳50家大米企业为会员单位,共同打造长春松花江大米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