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启动生态环保三大行动

15.06.2016  19:16

     

  吉林省长春市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此次行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转型,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春”为主题。全市将集中力量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全市20个部门和15个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组织开展22项具体工作。 

  启动清洁空气行动。组织实施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行动。加快落实燃煤小锅炉淘汰计划,举行燃煤小锅炉现场拆除仪式;组织开展黄标车和冒黑烟车辆整治周行动,严查黄标车进入限行禁行区域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提前安排部署重污染天气应对各项任务,实现“冬病夏治”、“超前控制”。 

  启动清洁水体行动。以实现水质达标为目标,分解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点任务,启动实施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人工湿地、河道生态修复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推进伊通河百里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启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着力改善不达标断面水质。 

  启动“三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植被破坏、环境污染、违法违规建设、人为活动干扰生态环境、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三区”内资源开发超限超域超额、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7个方面排查整治。 

(责任编辑: 环保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