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两建议 长春南关区域内10部门整顿72家民办教育机构等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22.08.2019  00:12

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了南关区教育局和区民政局关于清理整顿校外培训学校的两份检察建议的回函,回函称已注销涉案的一所校外培训学校。

“因考试作弊罪被判刑的校外培训学校的法人还能够继续开办培训机构吗?”今年6月,南关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在履职中发现,长春市南关区某外语翻译职业专修学校法人刘某、校长王某(刘某丈夫)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中,通过无线电信号发射器向本校考生10人以传送考试答案的方式组织考试作弊。刘某向考生发放作弊器材并收取考生作弊费用人民币147,500.00元。2018年7月29日,刘某、王某二人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二人现均处于社区矫正阶段。

这个案件引起了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的高度重视,第四检察部干警通过实地走访,及时深挖线索,核查相关情况,认真查找相关法律法规,最终确定南关区教育局和南关区民政局分别是校外培训学校,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而该培训机构法人已被判刑,且未按规定年检,其办学资质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南关区检察院于6月11日和6月12日,依据相关法规分别给上述两个部门下发了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切实维护社会秩序,解决民生诉求,共同打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检察建议发出后,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和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履职,最终将该培训机构注销并完成注销登记,根据教育系统黑白名单制度要求,在“全国校外培训学校管理服务平台”上将该培训机构从白名单中清除。同时,区教育局对辖区内的72家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认真筛查;此外,由区民政局牵头,10个成员单位和各街乡共同参与,在全区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今后我们将建立健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发现制度,对培训机构及负责人的失信行为进行公示,加强与司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共同维护法治社会秩序。”区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年初以来,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要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的要求,将社会组织管理不规范行为作为一项工作重点监督,在诉前程序中积极解决问题,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刚性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力争全面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守好“最后一道防线”,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王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