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征公民旁听

26.06.2015  08:59

6月25日,记者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长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定于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8时30分召开,会期两天。

 

建议议题:审议制定《长春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审议《长春市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审议《长春市水土保持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关于提请补选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草案)》;审议《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长春市政府关于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人事事项。

 

本次会议邀请部分公民旁听全体会议,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可报名申请旁听,报名者请于6月26日下午4点前到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接待室或拨打电话:87605897申请旁听。参加旁听的公民于6月29日8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接待室登记参加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