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讯】长春净月:一份检察建议"引来"多部门齐抓共管

04.01.2019  23:20

  如何通过柔性监督发挥检察建议的刚性作用?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告诉了我们答案。这一份针对辖区内某大学试验田内堆放的13.4亩垃圾山的检察建议,引起了该区管委会、国土局以及该大学等多家单位的共同重视。 

  在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绕城高速公路东南角处,有一片13.4亩的垃圾山,垃圾山被六七处高端住宅小区包围着,与周边优雅的环境形成鲜明对比。通过查阅土地部门相关文件显示:该宗土地早于2002年被某大学作为教学试验田,经土地管理机关复检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4亩,地类为国有农用地,其中基本农田5.4亩。而事实上,这里却是:晴天垃圾遍地、瓦砾成堆;雨天,积水成河、淤泥集聚。 

  “这里虽然是我校的试验田,但是针对外界来偷偷倾倒垃圾这种行为,一方面,学校本身并没有执法权,也没有能力去管;另一方面,如果想要规范管理,无论是清除垃圾还是建设护栏、围墙,都需要大笔资金投入,学校财力有限,没有这笔经费预算,更拿不出这么多钱。我们也很无奈,能不能请求地方政府给一些支持,把这件事解决好?”该大学后勤基建处处长犯难地说。 

  “某大学的这块试验田,的的确确在我们的辖区内但土地所有权属于该大学,我们也实在弄不清自身是否要承担,或者承担怎样的责任?就希望相关部门把大家召集在一起,厘清责任,尽快把垃圾山清理掉。”长春市净月区德清街道办事处主任说。 

  针对这样的情况,净月区管委会领导找到净月区检察院,请求检察机关介入调查,从法律角度厘清责任界限,彻底解决垃圾山问题。该院检察长杨玉武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分头行动:一组进行现场调查,并进行无人机取证,一方面固定好证据,一方面了解垃圾山形成的具体原因;一组立即深入某大学、净月高新区国土局和德清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调查核实。 

  经查该宗土地早于2002年被某大学作为教学试验田,由于学校多年遗留问题较多,未将该块土地权威保护及合理利用,并一直疏于管理,在城市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周边建设项目单位将工地渣土、砂石等建筑垃圾持续倾倒于此,日积月累形成大面积污染。净月区管委会多次督促德清街道办事处加强管控,街道办事处认为该宗土地系大学试验田,属于校方土地,建筑垃圾应由校方自行清除。长期以来,校方与街道办事处各持己见,导致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在基本掌握垃圾形成的具体原因并划清责任后,该院向该区管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并将具体情况向长春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请示汇报后,于2018年7月14日向该区德清街道办事处和该区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为了缓解某大学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紧张关系,使双方凝聚力量共同解决问题,检察长杨玉武在两个单位之间来来回回跑了十几趟。不仅如此,他还积极争取净月区管委会的支持。最后,在检察机关的耐心协调和净月区管委会的支持下,由德清街道办事处筹措资金帮助大学清理了试验田内的垃圾山,恢复了土地种植条件。 

  11月初,垃圾山已被清理。“垃圾山清理掉了,明年这块土地就可以种上试验田了,是检察官们的坚持不懈打动了我,使我主动与街道办事处和解,主动承担起责任。”该大学童副校长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