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 3月初开始4月中旬结束

08.03.2017  12:08

  本报讯 (记者连雅婕 通讯员王凤翔)日前,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为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计划性,做好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从3月初开始,到4月中旬结束。

  此次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工作是按照《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编制长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及2018年立法计划的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的。在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同时,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及基层立法联系点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按照突出重点、急需先立原则,立法建议项目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来进行:一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项目,二是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项目,三是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解决的项目。市政府法制办将对征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进行初步筛选,提出调研项目并汇总,之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立法调研论证,纳入拟定的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计划。

  为凝聚智慧和力量,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于4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并附立法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信件邮寄至长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处(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888号),标注“立法建议项目”字样;传真发送至88775782,标注“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88775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