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安简政放权 46项审批项目实现一站式审批

29.04.2016  08:15

   中国吉林网讯 长春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安机关激发社会创造创新活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十项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简政放权,优化政策措施,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

  长春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对原有16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合并、减少、调整、取消和暂停,对现有涉及出入境、交警、消防、治安、户政、治安等10个部门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梳理、再清底,已对60项审批项目中的46项实现“一站式”审批服务。

   简政放权做好减法

  “办身份证如果不用再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就近的公安局就能办那有多好”,这样的愿望成为现实。长春市公安局把推行此项工作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举措,细化统一受理、审核、发放等各个环节标准,高质量服务。

  “对全省已经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县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在长春市现居住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户政大厅或公安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 2016年1月1日起,长春市公安局户政支队组织全市派出所全部开通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

  开展异地办证以来,长春市各辖区分(县)局、派出所户籍民警通过张贴宣传单,广泛告知群众长春市可以办理全省异地身份证,为工作日无法办证的群众提供休息日办证预约服务。截止目前,长春市各区(县)公安机关共受理省内异地证办理业务1123件,其中丢失补领证件业务581件,有效期满换证业务542件。

  现在,长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通过两轮简政放权下放了全部25项户籍业务受理审批权限,审批工作已全部交由各县(市、区)分局户籍大队和派出所承担,户政支队调整户籍管理工作职能,以加强户籍业务的监督、检查、指导、培训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开发完善了户籍业务网上管理和审批系统,全面加强网上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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