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全面禁燃鞭炮 商贩要到农村开拓市场

04.01.2015  16:16

  “今年不让在城区里燃放烟花爆竹了,我们去年积压好几万元的烟花爆竹咋办啊?”3日,长春市民高先生给新文化报打来电话称,长春“禁燃”后,他手头大量存货无法处理,经济损失将会很大。 

  2014年8月6日,长春市开始施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四环路以内的区域,禁止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3日记者走访调查,对于如何处理去年剩下的鞭炮,有的摊贩表示只能到农村去卖了。还有商贩建议,希望政府出台有关政策,低价回收这些积压的鞭炮。 

  窘境:还存着2万多块的货 

  “到现在我还剩2万多块的烟花爆竹在大库里存着呢,今年市区里不让卖了。”高先生经营烟花爆竹已经十多年了,随着市民购买热情越来越低,烟花爆竹市场也越来越惨淡,再加上“禁燃”,让有积压货物的经营者措手不及。再加上烟花爆竹已经陈放了一年,如果再不出售,将彻底成为垃圾,所以必须想方设法把“底子钱”卖出来。 

  “如果管得太严,我就只好到农村去卖了。”高先生说,最后一招就是到长春周边的农村摆摊,如果销售情况还可以,就转战农村市场。 

  建议:政府低价回收积压货 

  “本来想在过年前后对付个社保钱,现在看来是没希望了。”昨日,45岁的张女士一声叹息,她说,她每年在长春市“解禁”后,也就是从小年至正月十五这段时间里,都在朝阳区经营一个烟花爆竹摊点,虽然辛苦,但这段时间下来,还能挣上个万八千元。 

  张女士说,去年经营的烟花爆竹还有10多件剩余,价值1万多元,都存放在城郊的指定地点,由于今年四环内“禁燃”,她觉得今年卖不了了,“我建议政府出台有关政策,低价回收这些积压的鞭炮。”张女士说,这样可以减少摊主的损失。因为每年在长春市经营的摊主都有几百个,也是个不小的群体。 

  应对:市场转移至兴隆山 

  自长春“禁燃”规定出台后,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市区已无迹可寻,基本都在四环以外区域,重点销售人群也主要面向四环外人群、外县及农村人员。 

  “城区‘禁燃’了,只能转移阵地了。”吉林省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是长春市规模较大的鞭炮批发商之一,其所属分店销售处工作人员表示,为降低房租及人员开支等成本,近期他们将迁往兴隆山镇。而位于长春东北部距离市区较远的兴隆山镇,也成为烟花爆竹销售点集中区域。 

  算账:摊点积压多少鞭炮? 

  2013年,长春市市区内设置临时销售网点550个。2014年,长春市计划设置440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实际审批437个。 

  如果按照2014年长春市有437个摊点来计算,每个摊点积压烟花爆竹价值1~2万元,如果折中按1.5万元计算,保守估计这些烟花爆竹的总价值在650余万元。 

  回应:经营风险需自行承担 

  “因为烟花爆竹的临时摊点手续都是一年一审批的,所以对于烟花爆竹的存量,摊主都要自己把握,而出现的风险也要自行承担。”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办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长春市政府很早就做了关于四环内“禁燃”的相关宣传,无论从环保还是人身安全等方面,都希望市民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处罚不是目的,是希望通过各种宣传,让人民都自觉遵守这个规定。”该负责人表示。 

  新文化记者  刘中全 

(责任编辑:陈传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