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以生态文明引领绿色宜居森林城建设

24.03.2015  12:17

  建设绿色宜居森林城,是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构想的具体举措,也是打造幸福长春、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近两年的时间里,长春市围绕《长春市绿色宜居森林城之生态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以实现天蓝、地绿、水净、城美的目标,统筹城市森林、绿地、湿地、水域建设、空气治理,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和综合治理力度,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各级生态文明水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结出丰硕成果。
  
   一、城乡绿化建设稳步提升
  
  (一)切实加强园林绿化建设
  
  在市政府批准实施《长春市绿色宜居森林城之生态绿地系统近期建设规划(2014-2017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实施规划的工作方案,完成了《绿色宜居森林城体系研究》,健全完善了相关法规和配套制度,为健康有序推进全市园林绿化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实现新增绿地面积600公顷以上。
  
  一是重点街路绿化彰显了特色。高标准新植街路21条,补植街路143条,彩化街路100条,新建大块绿地39宗,城区组织义务植树达20公顷,高质量绿化单位庭院、小区30个,较好完成了重点街路绿化改造提升等建设任务。目前,园林绿化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两横三纵”快速路和10个广场节点近期释放出的可绿化空间,正在实施换土、整地形、载植大树等冬植工作,为明年接续实施高标准的绿化打好基础。
  
  二是公园建设改造项目稳步推进。扎实开展了“幸福长春温馨公园”创建活动,加大了对公园、广场的建设改造力度,全面提升了公园的景观效果和服务功能。今年启建续建的14座公园,已完成了年度计划建设改造任务。启建的兰桡湖公园、山水湾公园、和平公园和百草园、野花园,续建改造的牡丹园、御湖公园、幸福公园等均已向市民开放;郁金香园和梨花园将于明年5月底前建成开放;个别公园和主题特色园也完成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经过系统的建设、改造、整治,全市对外开放的公园,已由原来的38座增加到85座。
  
  (二)积极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大力抓好造林绿化,深挖造林潜力,积极推进绿色增长,努力构建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2014年,全市共投入造林绿化资金3.75亿元,投入造林苗木1250万株,全年完成了营造林4500公顷,完成了年度计划造林任务的150%。其中,更新改造农防林带1260条,改造面积869公顷;采取封山育林、冠下造林、中幼林抚育等措施,抚育改造低质低效林3531公顷;完成九台波泥河国有林场合作造林项目100公顷;组织“四旁”植树达220万株。
  
   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持续推进
  
  (一)持续深化湿地建设。长东北湿地开始了二期建设,栽植乔灌木3万余株,种植地被和水生植物11.35万平方米,实施了河道治理、湿地补水回用扩能改造、构筑物建设等工程;新立城水库水源地实施环湖绿化和综合治理,完成了50公顷湿地建设;东风河湿地工程已完成土方和清淤6万多立方米;净月潭湿地二期工程规划已编制完成。
  
  (二)不断强化水域整治。积极推进了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新凯河、沐石河、饮马河等河流和松花江围堤治理工程中,加固河道护岸和防堤45.5公里,新建护岸13公里,修建排水函洞26座。完成了17座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同时,通过集中开展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清理河道垃圾3200余吨,对河道沟渠清淤达126公里,利用两大水库蓄水实施生态放流9620万立方米;通过开展百日打击非法取水和不合理用水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了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查处非法及不合理用水户1158户,查封水井97眼;治理修复水土流失面积22.5万亩,切实加大了水土保持力度。在加快推进有关工作方面,完善完成了东湖和西湖公园的规划编制;石头口门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省发改委的评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批复;《长春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通过水利部审查,待省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通过多措并举、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了我市水域水质。
  
  (三)稳步实施农村农业生态保护措施。一是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完成了4个“国家级生态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镇”、19个“省级生态村”、103个“市级生态村”和7个森林小镇建设工作。绿化美化了70个村屯。二是着力加强农业生态保护。科学确定农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重点,认真落实生物防治指标和责任,实现了玉米等主要作物生物防治的全覆盖。通过采取玉米螟生物全防治措施,今年全市共挽回玉米损失3.89亿公斤;通过继续强化对“三类”农药经营监管,确保了国家“禁产”、“禁用”类农药产品,在我市无生产、无销售、无使用,“高毒限用”类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三是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加强耕地保护。通过加大土地用途管制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和目标考核,有效提升了耕地保护工作水平。目前,我市已完成补充耕地储备6000公顷,今年用于建设的1669公顷耕地,已足额进行了补充,达到了占补平衡。
  
   三、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持续加强
  
  (一)强化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制定了《长春市调整能源结构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了《长春市能源结构调整规划》,出台了《长春市2014年工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为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为实施“煤改气”工程奠定了基础;完成了“暖房子”工程630万平方米;着力加强了集中供热热源能力建设,启动了东南热电厂建设,新建、改建、扩建了区域供热锅炉房16座,新增集中供热能力1460吨;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年底前将完成903辆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交付计划。
  
  (二)切实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市政府陆续印发了《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5个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通告、6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专项方案,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和推进会议,扎实深入推进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了燃煤污染控制。实施了“禁燃区”划定,制定了淘汰燃煤小锅炉方案,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和补贴标准,明确了各辖区政府和管委会的主体责任。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通过认真落实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已淘汰燃煤小锅炉368台,撤并小锅炉房93座。
  
  二是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通过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严格机动车落籍管理、联合整治超标排污车辆、限制“黄标车”通行区域、严禁排气超标车辆进入道路运输经营市场等措施,加大了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今年全市已注销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2.4万辆,外地转入长春市的机动车辆排气全部达标,落籍的新车全部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三是积极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源治理。督促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完成了27项脱硫脱硝改造工程;集中供热单位完成了7项燃煤锅炉脱硫除尘系统提标改造工程;对排放工业粉尘的重点行业企业,集中开展了专项治理,完成了5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督促全市120座加油站、2座储油库、344辆油罐车,完成了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四是强化了扬尘污染监管整治。采取有效的环卫保洁降尘除尘措施,增加大型道路清洗车辆和除尘设备,整合道路保洁作业资源,科学安排清扫方式和集中作业时间,强化提升机械化清扫作业能力水平,有效减轻了城市道路扬尘污染。组建了市、区两级联合执法队伍,加大了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的集中监管整治力度。全年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车辆1256台次,警示教育相关人员4000余人次,责令建筑工地临时性停工整改155次。极大遏制了建筑施工和渣土运输带来的扬尘污染问题。
  
  五是切实加大了秸秆禁烧工作力度。通过强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分片包保制度,严肃查处了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推进了全市秸秆禁烧工作。
  
  (三)扎实推进水污染源治理工作。西部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北部污水处理厂已实现一级A标准稳定运行;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工程达到一级B标准要求;串湖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双阳污水处理厂完成了中控系统改造任务;德惠市永丰纸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榆树帝斯曼生物中间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运行稳定;农安和九台市垃圾场渗滤液处理项目已通过验收。同时,各有关部门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强化自动监控管理,确保了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着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保护。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对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口和违法建设项目情况,加大了排查整治力度。并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将水源一、二级保护区,作为禁止建设区,切实加强了审批管理。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一律不批;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一律不批;水源准保护区内,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批。水利部门对水源地实施了封闭管理,强化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防控,加强了日常巡护监管。各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切实强化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了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来源:长春市政府

文章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