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在重点区域查酒驾、毒驾

23.09.2015  16:49

  21日19时30分,位于长春市青年路与北环城路交会处,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宽城区大队交警正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共查到5名酒后驾驶人员,将会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夜查酒驾  驾驶员饮酒过量

  长春市青年路上,交警开始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第一位驾驶员经过测试后,测试值为每百毫升血液含44毫克酒精,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根据交通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并对他进行罚款2000元,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长春市交警支队宽城交警大队秩序科教导员孙闯告诉记者,大队出动了20名民警,6名协警,6台巡逻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对酒后驾车、毒驾进行统一治理。

  截止到目前,交警共查了5名酒后驾车驾驶员,这5名驾驶员均都属于酒后驾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罚2000元,并同时记满12分。

  即日起至10月11日  交警将大规模查酒驾

  查酒驾一直持续到21日晚上22点,在此之后还有2台巡逻车,4名警力在路上继续盘查。据了解,从昨日到10月11日,交警部门将会不间断地进行大规模夜查酒驾。

  检查现场,一位大哥在距离盘查处100米外,看到了前面查酒驾,下车就跑,交警看到后立刻去追,随后对车主弃在路边的车进行盘查,过了几分钟后,交警将这位大哥带了回来。交警问他为什么跑,他说没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姓闫。让他拿出驾驶证,他一再说他没有开车,没有驾驶证,也不配合酒精测量,最后将他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交警说,对于不承认驾驶的,将会取证做笔录,进一步核实,这种行为是刻意逃避处罚,不服从指挥,将会对其处罚200元。

   9月18日至21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各级交警部门集中整治酒驾、毒驾、加强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管理。在整治酒驾方面,共查处酒后驾车违法犯罪行为251起,其中饮酒驾车245起,醉酒驾车6起,暂扣驾驶证245件,吊销驾驶证6件,拘留3人,取保候审3人。

   在严管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方面,共查处高速公路违法6056起,其中查处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81起,货车疲劳驾驶241起,货车超速24起,客车超速18起,依据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处罚10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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