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两级法院持续攻坚破解“执行难”

11.10.2017  07:27

  破解执行难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民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我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这一目标,以改善人民群众司法感受为切入点,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机制,两级法院一体推进,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确保长春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经纬相连

  构建合力化解格局

  “这些‘老赖’以后肯定不敢再‘赖’了……”在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户外电子屏幕上,二道区法院公布了24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和个人资料,受到了市民的关注。

  二道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表示,户外电子屏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升了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增进了社会公众对失信行为的认知,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市中法着力构建合力攻坚格局,推动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实施意见》,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形成以法院为主、各部门协作联动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新格局。

  针对被执行人难找和财产难查控的执行困境,与公安、检察部门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妨害公务犯罪的刑事惩戒机制,与银行、国土、公安等部门建立网络查控体系,全面实现房屋、土地信息数据“点对点”查控,并与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平台互联互通,有效查询、冻结、划扣被执行人财产,提高执行到位率。

  全市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两级法院一体攻坚,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坚持同一平台、同一标准、同一模式办理执行案件,在财产查控、强制措施运用、财产变价处置、执行款物管理等关键流程和节点,实现案件精细化管理。

  两级法院严格适用执行惩戒和威慑措施,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2016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案件78人,司法拘留1166人,对197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罚款,纳入失信人13155次,对2713名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对54名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使失信被执行人在51个生产生活领域“一案失信、处处受限”。

  创新机制

  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由于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减少了暗箱操作,杜绝了司法腐败。同时,网络司法拍卖可以促进标的物价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市中法执行局负责人说。

  去年12月,市中法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的被执行人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海证券一亿股股权以13.01亿元人民币成交,创造了淘宝网司法拍卖成交额的新纪录,比起拍价11亿元人民币溢价2.01亿元人民币。

  全市两级法院全面落实网络司法拍卖,加强司法拍卖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财产处置一律实行司法拍卖,以缩短拍卖周期,降低拍卖费用,实现标的价值最大化。截至目前,市中法通过网络平台拍卖2175次,成交金额26.279亿元,成交转化率73.62%,溢价率9.14%。

  为适应执行案件快速增长态势,市中法不断优化执行队伍结构,推行执行团队协同办案模式,最大程度节约司法资源。完善繁简分流快速办案机制,按照“简案”速执、“繁案”精办原则,案件立案后,由专门查控人员进行集约化网络查控,有足额银行存款的简易案件立即执行,有房地财产或其他财产的普通案件尽快变现执行,无财产案件穷尽惩戒、威慑措施后做终本结案,确保案件高效执结。

  市中法创新诉讼保全机制,在全国率先引入保险公司开展担保业务,率先提出执行查控措施前置保全程序的理念。依托执行查控网络,实现查找财产不留死角、控制财产迅捷高效、保全程序合法依规,从而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保全案件收案1610件,结案1359件,结案率84.41%,市中法收案199件,结案177件,结案率88.94%,诉讼中达成和解率明显提高,有财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当月即可评估拍卖或变现。

  专项攻坚

  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这笔钱欠了我们三年,真是非常感谢法院,要是没有法官们帮忙,这笔钱是无论如何也要不回来了。”张先生激动地说。

  今年“五一”前夕,朝阳区法院针对35名农民工、国企退休职工申请执行劳动报酬及养老保险金的两起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发放执行回款182万余元,领取执行回款的工人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全市两级法院全面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开展未实结积案专项清理、案款专项清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涉知识产权案件专项执行等活动,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建立执行案款专项账户,初步形成案、款、人一一对应,账目清晰、程序透明、发放严格高效的规范化管理新模式。

  不仅如此,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快速主动执行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持续改善群众司法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