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三维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偷税案执行完毕

15.10.2015  19:03

  新浪吉林编辑从长春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了解到,长春三维医疗设备有限公司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期间采取开具非本单位在税务机关领购的发票和记账联金额小于发票联金额发票的手段,隐匿销售收入463.77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78.8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偷税。

  对纳税人上述违法事实,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处理,追缴税款78.84万元,加收滞纳金30.98万元,并处罚款39.42万元。

  2013年6月18日按法定程序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该公司。

  目前,本案已执行完毕。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