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辆货车超载四倍 司机被罚两千扣6分

21.03.2018  17:03

  本报讯 (记者袁迪)19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兰家中队民警在卡点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超过核定载重4倍多的厢式货车,民警并对驾驶员做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当日上午,民警孙艳波在值勤时,发现一辆外地牌照的厢式货车明显超载,并对该车进行称重检测。经检测,这辆核定载重为1495公斤的轻型厢式货车竟然装运了7285公斤的货物,超过核定载重量4倍以上。看着因超载而被挤压变形的轮胎及称重检测单,驾驶员最终承认了自己因为经济利益驱使而实施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当事驾驶员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责令其将超载的货物卸下转运,并依法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货车严重超载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发爆胎、突然偏离行驶方向、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同时还会影响车辆寿命,对交通安全存在巨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