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发挥典型力量 树立良好警风

27.05.2015  13:13
  为了造就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充满活力,能够满足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发展需要的队伍,长岭县公安局坚持十项工作为主线,坚持典型选树高标准,典型培养新方法,坚持管理动态化,用典型的力量来带动后进,树立良好的警营风气,促进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议水平再上新台阶。   强化组织领导。长岭县公安局专门成立了典型培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典型培树工作的制定、组织、选树及推广,在全警中形成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浓厚氛围,以此牵引公安工作全面发展。将典型培树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考评部门主抓,基层单位协调配合”,上下联动的典型培树良好局面。   明确职责分工。公安工作千头万绪,业务纷繁复杂,在开展典型选树工作中,该局坚持绩效考评为导向,坚持典型选树为动力,坚持带动公安工作为目标,从根本上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在加强绩效考评体系建设上,将典型选树纳入突出位置,在制定细则上进行科学设计。今年推出“三三三”目标,即在三个序列推出三个集体第一名,三个警种中推出三个先进集体,三项工作推出三个标兵,重点围绕公安信息化、服务窗口、严打整治、公安管理进行,达到在全警中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强化结果运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考评这把尺子衡量,在2015年公安工作会议上,有8个考评优秀单位、5个先进集体、113名先进个人进行集中表彰,最大限度激发了民警的积极性。2015年全县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综合考评工作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并进入了先进公安机关行列,开创了长岭公安工作新局面。   加强典型宣传。积极依托公安信息网、各类宣传媒体,结合全省“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树立身边的典型,宣传典型事迹,在全局中形成“人人学典型、人人当典型”的浓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