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民宗局扎实开展普法工作

25.02.2017  00:35

七五”普法以来,长岭县民宗局紧紧围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使民族宗教工作更好地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强富美高”新长岭建设、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着眼于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  

二是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推动民族宗教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民族宗教法规与制度体系,实现民族宗教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三是分类指导,按需施教。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根据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地区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在民族宗教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体现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长岭县民宗局 杨子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