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为强化社会救助部门协作配合,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救助,镇赉县采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了镇赉县社会救助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议由县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司法局、人社局等部门(单位)组成。县民政局为牵头部门,县政府主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县民政局局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局主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
二是建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和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统一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统筹协调卫生计生、教育、住建、人社等其他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业务,统一受理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申请和申请人难以确定管理部门的救助申请,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交、转送、转办、转介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困难群众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是建立了“救急难”工作机制。坚持“救急难”原则,确定“救急难”范围和方式,明确“救急难”工作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强化“救急难”工作保障措施,整合各部门救助资源,统筹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作用,建立托底性的急难救助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因各种原因导致困难家庭和人员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帮其度过难关,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和人格尊严,最大限度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