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把精神病鉴定当“护身符” 缓刑期间频频盗窃

03.06.2015  19:45

   城市晚报吉林市讯 男子经常闹事,几年前曾因为自己制炸药恐吓他人被警方抓获,因为装疯傻被鉴定为“限制行为能力”而被判三年缓期四年执行。没想到,男子在缓刑期间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将鉴定当成“护身符”,多行盗窃、恐吓行为。近日,男子盗窃被发现后持棍棒袭击他人,最终落入法网,而这次精神鉴定结果显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51岁的刘某家住吉林市昌邑区。多年前,他从吉林市某国企“买断”后回家,随后,刘某经常以生活困难为由到原单位偷东西,或是找领导闹事。几年前,刘某一次用鞭炮自制炸药包恐吓单位领导,警方及时将其制服,当时刘某提出自己有精神病,警方将其送到医院最终鉴定属于限制行为能力。因此,刘某被判三年缓期四年的处罚。此后,刘某仍然经常到原单位小偷小摸,并把精神病鉴定当作“护身符”。

  5月10日8时许,刘某再次来到位于吉林市龙潭区原单位偷窃钢管、废铁等物品。工厂保卫人员发现后及时制止,没想到,刘某不但不停止盗窃,反而对保卫人员破口大骂,还拿出一根铁管追打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报了警。接到报警后,吉林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清源派出所民警宋曙光、董权赶到后,将刘某控制。

  5月13日,警方对已被刑事拘留的刘某做精神疾病鉴定。5月28日,鉴定结果为,刘某此次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此次,刘某不但要承担此次盗窃受阻改抢劫的法律后果,还需面临缓行改监内实刑的结果。

   (记者 王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