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要求强化重要节点时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02.09.2015  10:34

  中国吉林网讯  为确保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第十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秋节和“十一”国庆节等重要节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日前,省安委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节点时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4个重要节点时段必须采取“超常规”举措,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通知》强调,要对停产整顿矿井、复产复工矿井、危化品生产企业、重点经营企业、取缔关闭企业、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存在严重隐患企业逐一落实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监管责任,死看死守,实行24小时值守、全天候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确保绝对安全。时值汛期,要在井工开采矿山水患治理上下功夫,有透水征兆必须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指令,严防淹井、透水等事故。要加强露天矿山、危险化学品、尾矿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等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遏制溃坝、坍塌以及因高温、雷电引发的自燃、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责任导向,坚持“党、政、警、民、企”齐抓共管,形成安全生产合力。要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快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网格,辖区内凡是有固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逐一定级、定格、定人、定责,确保政府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专家咨询“四员”全部到位;切实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主要领导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亲历亲为,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和标准化建设等重大工作要亲自挂帅,确保工作落实;切实强化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指导、协调下级政府和本级行业部门履责尽职,做到制度落实更严明、推进工作更严谨、督导检查更严格、事故查处更严细、责任追究更严厉,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性。        (记者/孙寰宇 通讯员/薛蕾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