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酒后死亡:有人获百万赔偿 有人申报烈士授奖

21.12.2014  11:05

2014年4月9日,广西来宾市迁江镇常务副镇长钟谢飞上任,第一天中午吃饭钟谢飞给各位领导同事敬了11杯酒“意思意思”。次日,钟谢飞就因饮酒过量猝死。

17日晚间,中纪委宣传部与央视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曝光了这起公务员“喝酒死”事件。

环球网认为,这起事件暴露了午间饮酒、公款招待、监督失灵等多个问题。显然的,这不只是被作为个案被中纪委点出,官员“酒局殒命”已逐渐有了频发的态势。

“贪杯”后果:五花八门的意外死亡

“吃喝风”是官场不良风气中最常见的顽疾之一,吃喝中又以“喝”为重。去年两会民建界别全国政协委员蔡玲提到,个别地方把是否擅长接待陪酒当作衡量干部素质的标准,“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要培养”成了黑色幽默。

然而好酒不能贪杯,公务人员长期经受“酒精考验”,各种酒后意外死亡也就不奇怪了。

现代金报》梳理发现喝酒死大致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接待上级领导“痛饮”致死、单位交流喝酒致死、接风洗尘公款请吃致死、私人宴请致死。

酒后意外的种类也五花八门:安徽祁门民警酒后摔倒致死;河南新县计生委主任郭世忠饮酒过量,又到娱乐场所唱歌,倒地不起而死;湖北来凤县地税局一干部陪领导喝酒后,呕吐窒息身亡;派出所长醉酒开枪打死陪酒者……

荒唐“善后”:公款赔偿申报烈士不见怪

最荒唐的还是,陪酒死后“公家”常给予巨额赔偿和殊荣。这种“善后”不仅激起民愤,更进一步助推了吃喝之风。

今年1月,安徽祁门县两家派出所学习交流,“工作晚餐”上8人喝了6瓶白酒、11瓶啤酒,餐后一名民警猝死。县公安局按“因公牺牲”的标准,对其亲属一次性补偿130万。

同样是今年初,广东韶关乐昌市沙坪镇副镇长黄宜宾喝酒致死,当地镇政府用公款赔偿75万元。

南方都市报》报道,2009年10月,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交警中队警长陈录生接受吃请喝酒死亡,被上报因公牺牲,除了用公款赔偿,为安慰家属单位还向上级请求申报烈士称号。

舍命陪喝:醉翁之意不在酒

随着吃喝风的猛刹,很多官员的身体状况有了好转,少了饭局的公务员表示身心愉悦不少。看来,酒并不是那么好喝,那又是什么滋味勾着大家用生命喝酒呢?

去年9月,浙江一公务员的母亲发微博说,在国税局参加工作不久的儿子不能喝酒,却常常陪领导喝酒,并求助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蔡奇“我该怎么做”。从此也可窥见官场酒局的权力动因。

中央纪委通报了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喝酒致陪酒人员死亡的典型案件。牡丹江市东京城林业局党委书记孟庆安患有心脏病不能喝酒,但付晓光阻止代喝者称,现在不许你表现。最后,孟庆安因饮用过量白酒死亡。

一句“不许你表现”,咂摸透了酒杯里的滋味。

拉拢感情、谄媚、服从……酒里的千般滋味都因里面的一味秘方--权力。在推杯换盏之间,公事、私事都好谈。真所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其实,面对如此普遍的吃喝现象,我国一直以来都有政策约束。1984年吃“工作餐”,要付基本费用。1989年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列支接待费。1998年要求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务费的2%。2006年,再次明确公务接待标准与纪律。

虽然十八大之后纪检部门的道道禁令已让公款吃喝收敛不少,但仍有人铤而走险视禁令于不顾,不少反腐专家就此建议,应缩减“三公”经费,促进经费使用更透明,断绝“酒局”经费来源。

新京报新媒体记者戴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