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环境保护局让环评和“三同时”成为硬约束

29.04.2016  10:19

  为进一步确保环评工作真正发挥效用,前郭县环境保护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让环评和“三同时”成为项目监管过程中的硬约束。

  一、是注重环评审批。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建设项目管理法规,坚持“预防为主”和先评价后建设的原则,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介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审批管理,严把环境准入关口。

  二、是探索有效管理方式。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产业政策,符合我县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强化清洁生产与绿色管理;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污染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符合省、市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增产不增污”;项目建设受影响区域尤其是敏感保护目标,必须满足按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三、是强化“三同时”管理。日常监管中显现,部分项目业主都错误地认为环评就是到环保部门办理的一个审批手续,因此在取得环评批复之后就置之不理,没有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导致建设项目的建设现状与环评报告严重不符,验收时难以达标。为解决这一普遍存在的环保难题,前郭县环境保护局通过开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未批先建项目督促依法整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环评审批之后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管,要求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评落到实处,不成为一纸空文。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