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乃硕代表建议制定雾霾天气下户外工作的标准

06.03.2016  09:46

雾霾不同于其他极端天气,它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不可逆损害。这种损害会存在一定的潜伏期,不会当即显现症状,而是一种慢性损伤。因此,尽快制定雾霾天气下户外工作标准尤为重要。”全国人大代表郭乃硕说。

 

随着人们对雾霾危害的了解和重视,开始积极应对雾霾天气。去年12月7日,北京首次发布雾霾红色预警,工业企业停限产,施工工地停止作业,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中小学“停课不停学”,部分企事业单位实施弹性工作时间。但由于工作性质原因,还是会有很多户外工作者不得不在雾霾天气下工作,长时间暴露在严重污染的空气中。如环卫工人、交通警察、快递员、送货员等等。他们没有有效的保护措施,没有劳防补贴,是被雾霾伤害严重的群体。

 

郭乃硕建议,尽快出台雾霾天气下户外工作标准,明确当雾霾达到何种浓度时,应配发何种护具,在达到何种浓度时,应停止户外作业;建议相关部门为户外工作者配发可以防御PM2.5级别的高性能口罩,合理减少他们户外工作的时长;建议把雾霾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把因雾霾导致的呼吸道疾病列入职业病目录;建议向户外工作者发放劳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