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整治“客托”消失 如遇“客托”可举报

03.02.2016  11:21

原标题:两部门联合整治“客托”消失 从即日起到春节,高速路口将全天进行检查,防止过往车辆私自运营

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在高速出口附近检查相关车辆 新文化记者 阚旋 摄

“‘客托’要扔乘客行李”续

新闻回放:1月28日,辽源市民吕女士和丈夫在长春高速公路客运站附近遇到了“客托”,上了一辆“黑车”。在长春高速南出口,他们被转移到一辆私家车上,并且每人加收30元钱“喊客费”,吕女士不肯交钱,对方威胁将两人行李扔掉。

1月31日和2月1日,新文化报连续两天报道长春高速公路客运站和长春高速南出口“客托”揽客一事。2月2日,“客托”问题引起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和长春市公安局公交治安管理分局的重视,并开展了对“客托”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到春节,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专人在高速路口全天进行检查,防止过往车辆私自运营。

2月2日上午9点,新文化记者再次来到长春高速公路客运站,站外“客托”揽客现象消失。据了解,公交分局潘副局长要求公交分局客运派出所负责人联合长春市地方道路管理局驻站执法人对“客托”进行治理,保证旅客出行安全。

客运派出所所长王振介绍,“客托”这种行为属于扰乱营运秩序,如果被警方抓获,可以处以200元罚款。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可以拘留。但警方在查处过程中,除了抓获“客托”,还要找到司机和乘客,掌握整个证据链条,才能最终确定“客托”的违法行为。因此这些“客托”经常钻法律的漏洞,如果司机和乘客不配合,无法对“客托”进行处罚。目前,驻站民警每天都会在公路客运站进行巡视,制止“客托”揽客行为,劝说乘客乘坐正规车辆。

昨早8点,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执法人员赶到长春高速南出口,进行现场执法。下午1点钟正是往天“客托”最活跃的时间,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和民警来到长春高速南出口,发现暗访时的“客托”全部消失。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龙队长介绍,这些“客托”非常狡猾,看到执法车,他们就会隐藏在附近小区路口继续从事违法行为。为了春节前杜绝“客托”出现,支队专门派遣两个中队执法人员在高速口设卡检查,并且加强对周围街路进行巡视,保证旅客出行安全。

小年过后,客运迎来旅客高峰。相关部门提醒广大乘客,春节期间路况复杂,乘坐正规长途客车,出行安全更加有保障。千万不要轻信“客托”去坐黑车,容易出现半路加价、甩客等问题,发生纠纷。如果乘客遇见“客托”和违法私自营运车辆,一定要记住车牌或对方长相,然后举报给相关部门。(新文化记者 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