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对长春市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5.08.2016  19:43
  8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带领执法检查组,对长春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合心超载超限检测站、诚信驾校,详细了解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近年来,长春市把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作为加强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据,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一法一办法”的要求体现到政府依法行政的全过程。从今年4月起部署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全市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全面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深入开展“一法一办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努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规意识。先后实施政府南迁、解密补疏、打通微循环等交通设施建设发展战略,统筹开展交通组织优化和道路标志标线设施建设。依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突出驾驶人、车辆和农村交通的安全管理,严管动态和静态交通秩序。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技术监督、工商管理等交通执法队伍中,狠抓教育培训、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大力提升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检查组对长春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的期盼,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道路安全需求和关切,探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要适应交通科学发展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高交通管理的规范化和执法水平,制定执法权力清单;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强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的教育和管理。
  文/单大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