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民政局加大关爱妇女儿童工作力度

29.10.2015  12:56
  

  通榆县民政局坚持从本部门工作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加强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通榆县民政局将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纳入改造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完成新建和改造任务,重点解决老人取暖、如厕、爱心护理、结构安全等方面问题,改善了集中供养条件,提高了老人的幸福指数。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221人,女性140人,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4200元和2800元。全面推进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农村五保老人参保参合率达到100%,对五保供养对象住院医保(农合)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用,在封顶线内全额救助,有效解决了困难老人治病难、生活难的问题。加强县福利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设置了文体活动室、健身房、图书室、洗浴室、商品部,安装了电子监控器和紧急呼叫器等设施,室外配置了门球场、篮球场、健身路径、猪舍和车库等。入住老人133名,其中女性老人69名。福利中心不仅为老人提供吃住条件,更加重视老年人身心健康,茶余饭后老人们可以打牌、下棋、看书、扭秧歌,不定期举办演出活动,丰富老年人的业余生活,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在孤儿救助方面,通榆县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不断加大孤儿教育救助力度。为全县31名孤儿建立健全了个人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孤儿生活费每人每月670元,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鼓励符合条件的孤儿到省孤独学校就读,帮助他们办理调档、学籍转入等手续,保证孩子顺利入学。 

  有效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作为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维权专职机构,主要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食宿、正规教育、护送、安置、心理疏导等救助。中心对未成年救助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主动救助,针对街头流浪性较强的特点,通过加强与公安、社区等部门协作,在城区主要路段经常性的派出流动救助车开展巡查,在商业街等人流集中地段发现流浪未成人接回站内询问,登记造册,确保及时救助。年初以来,中心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4名,对愿意接受救助提供返乡车票,特殊情况的护送回家,进入中心的流浪乞讨未成人都得到了妥善救助。

  将生活贫困妇女及其家庭及时纳入低保。在调查、审批低保对象落实“应保尽保”过程中,特别重视和关注贫困妇女儿童及其家庭的困难,将年龄偏大的无业妇女、下岗女工和孤儿寡母中及时纳入低保,及时为她们“雪中送炭”,并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金达到了30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助金达到了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