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警方破获“11·13”抢劫杀人案

10.12.2016  14:11

   通化日报讯 12月3日,通化警方经过21天的连续奋战,成功侦破“11·13”抢劫杀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11月13日20时,东昌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新站街胜利路一住宅内发生一起命案。

  接警后,新站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经初步勘查,一女子倒在房门进口处,颈动脉被割破,大量失血死亡。公安部门迅速成立“11·13”专案侦破工作组,连夜展开侦破工作,从线索研判、外围取证、走访调查、实施抓捕等办案环节开展分线作战、合力攻坚,确保命案侦破、稳定人心。

  专案组通过调取案发小区周边视频监控,发现11月13日凌晨12时15分,一名戴鸭舌帽的男子手拎一个旅行包和一个女式拎包翻过案发小区的栅栏奔向老桥方向。与此同时,专案组另一组成员对案发附近的旅店退房时间和进入案发小区的时间进行排查,戴鸭舌帽的男子具有作案时间,确定为重大犯罪嫌疑人。

  经过专案组20余天的调查走访、信息比对、秘密布控等大量工作,经相关警种部门协作配合,最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12月3日,在辽宁省丹东市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经突审,犯罪嫌疑人赵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2016年正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赵某在自助烤肉店吃饭时与被害人张某相撞,双方发生口角,赵某对张某怀恨在心。11月12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闲逛时,无意间发现张某回家,因经济拮据,产生了报复张某进行抢劫钱财的念头,于是尾随张某确定了其居住的具体位置。11月12日晚上9时左右,赵某藏匿于张某居住楼层的消防通道,当晚12时许,张某一人回家,赵某趁张某开门时机,从身后用刀逼住张某的颈部,张某在挣扎过程中,被赵某用刀刺中颈部摁倒在屋内的进门处。赵某抢走张某的拎包后逃离现场,连夜回到通化县西江村家里,第二天早上逃往辽宁省丹东市。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抢劫杀人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