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宣讲大会

17.11.2016  15:36

 

    11月15日上午,通化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宣讲大会。通化市人大、政府、政协、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等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检察院和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干警参加专题讲座,通化市各县区以视频方式同步参加讲座。

  吉林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副部长、检察业务专家吕玖昌为与会人员作精彩授课,他从公益诉讼的概念、特征、分类、程序、历史渊源、诉讼制度和实践探索等方面对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全面细致地解读。

  公益诉讼是党中央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是建设“绿色通化”和“美丽通化”的重要法治保障。《通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等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通化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试点院,自2015年12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以来,聚焦突出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办案力度,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积极打造“绿色通化”“法治通化”和“和谐通化”。

  截至11月中旬,共召开全市性公益诉讼专题会议3次,建立协作配合机制41个,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线索129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环境资源领域案件12件,国土监管领域案件8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案件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共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通过此次公益诉讼宣讲活动,让通化市各部门加深了对公益诉讼制度的了解和认识,取得了社会各界对试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推动公益诉讼在通化地区全面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