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局法制工作坚持“三个不动摇”

05.01.2016  09:42

近年来,通化市局高度重视统计法制工作,为有效促进统计工作的全面发展,坚持做到“三个不动摇”。
      一、坚持依法保障数据质量不动摇
      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的行为,拿起法律利器,依法严肃查处。通过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规范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坚持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不动摇
      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点进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社会氛围。
      三、坚持统计法制监督不动摇
      依据《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用法律武器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法定职权开展统计工作。在依法开展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等方面,确保统计法律制度能够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