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局四方面强化统计法治建设

01.04.2016  11:28

近日,通化市局按照《吉林省统计系统“五个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着力从四个方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法制人员组织实施、相关专业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四个一”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全力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以开展“每月一法”活动为契机,通过经常性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研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高统计干部依法统计、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更新普法观念,将统计法治宣传与统计服务、数据审核、统计执法和统计培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重要时点,积极开展多形式、分层次、有步骤、有重点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健全和完善统计执法责任制、统计执法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推进统计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大统计监督检查力度,以提升统计数据为根本,以“四上企业”为重点,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坚持执法惩处和教育功能并重,针对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当场指导,督促改进,扩大执法教育效果,对于重大和典型的统计违法案件,坚持通过新闻媒介和统计信息网定期进行曝光,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程序,规范统计执法文书制作和案件归档工作,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对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执法的绩效考核措施和办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的统计执法队伍。

  四是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制定工作。按照国家、省出台的立法、规章,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完善、修订和废止不合时宜、影响发展、有损公正的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