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委通报巡视整改情况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11.03.2016  12:38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何琳娣) 3月9日,通化市委通报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23日至7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通化市进行了巡视。2015年9月14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通化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省委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

  1.关于市委及所属县(市、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强化学习,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政治自觉;出台《通化市委常委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规定》,层层抓好落实,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着力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约谈制度,夯实主体责任。市委书记约谈县(市、区)委书记15人次、部门“一把手”23人。市纪委书记约谈县(市、区)委书记11人次、部门“一把手”75人。

  2.关于基层纪委执纪不够严格问题。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问责干部11人;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全市共立案617件,处分党员干部574人,移送司法机关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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