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多项措施提升执法能力

13.06.2016  04:05

  为提升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确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16年以来,吉林省通化市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提升环境执法能力。 

  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执法人员息诉罢访能力。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做到环境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解决影响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入手,及时制定、完善环保热线接听、受理、接转、查处和结案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对群众举报坚持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报、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出动迅速、依法查处、及时反馈,确保环境信访结案率和查处率均达100%。 

  加强监管力度,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加强对全市存在环境隐患企业和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的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内风险源隐患的最新情况,将环境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做好环境应急工作,提高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安全。 

  持续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环境监管能力。结合“每月一法”“环保大讲堂”等活动,持续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使执法人员在环境执法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同时,坚持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深入企业帮助解决污染治理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排查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帮助企业在生产、管理等各个环节实现节能减排,促使管理对象由违法转变为合法,真正达到管理目的。 (责任编辑: 环保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