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多举措保障农民工利益

05.12.2014  10:14

      今年以来,通化市不断推出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同时,更加注重农民工获得平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权益。

      确保劳有所得,做农民工的“助推者”。搭建农村就业服务平台,将岗位信息送到农民家门口。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小额担保贷款等相关服务。开展“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创建活动、“春风行动”、省级劳务经纪人评选表彰活动、家庭服务业技能大赛等措施。目前,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29.06万人,人均劳务月收入达到1578元,新创建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5个,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14个。

      确保后顾无忧,做农民工的“守护人”。引导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新落户的农民工提供新农合与城居保接续服务,使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养老、医疗保障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已覆盖全市,参加各种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约占其总数的97%。城镇内居住的农民工子女,在义务教育、疾病防控、计划生育服务等方面,均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进城落户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确保技有所长,做农民工的“筑梦人”。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以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加强农民工就业专项资金投入,把失业返乡农民工全部纳入政府公共培训范围。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安排劳动保障、农业等渠道的培训资金,建立以职业技术学校为基础、省市县三级公办培训机构为主体、社会化办学为补充的农民工培训体系,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务品牌等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培训农民工13000余人次。

      确保权有所护,做农民工的“保护伞”。采取日常巡视检查、报送材料审查、专项行动检查和举报投诉专查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建筑工程、筑路工程、水库(堤坝)除险加固、小流域治理工程的开发商缴纳保证金和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调度制度、通报制度。坚持调度用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监督用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截至目前,全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3045.35万元。